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韩昕媛)5月23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将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