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哥”这么完美,为什么离婚了?
《最强大脑》第十季开播,许久未见的水哥,竟然长成了欧巴!
原来那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去哪了?
从前,我只是惊叹他天才般的大脑,可远观不敢亵玩。
如今,我成了他的颜粉,想设为手机桌面、电脑桌面那种。
这几年,水哥究竟经历了什么?
1.天才在左
很多人可能不了解水哥。
水哥原名王昱珩,最强大脑选手。
当初他在《最强大脑》留言说:你们的题目都太简单了,被节目组邀请到现场。
自我介绍时,他说:我来参赛,就是为了来你们的。
狂不狂?
可人家有狂的资本。
当年孟非随手拿了一杯清水,让他在520杯清水中找到这一杯。
一模一样的玻璃杯,无色无味的清水,混淆在520杯中,谈何容易?
如果说王猛的眼睛“就是尺”,能丈量短道速滑,那么水哥的眼睛就是“扫描仪”,能用一目扫十行的速度迅速辨别水的不同。
当他扫到第383杯水,目光短暂停留了几秒,便笃定地说:我找到了。
评委都提醒他后面一百多杯还没看完呢。
他淡淡地说:不用看了,就是这杯。
评委的鸡皮疙瘩都起来,第383杯水,正是孟非随手拿的那杯!
“水哥”从此名震江湖。
还有一次,他和一位日本选手PK,要在732个唇印中找出对应的四个主人。
日本选手用了39分钟。
水哥只用了9分4秒,就宣布找完。
评委魏坤琳很生气,觉得他在耍酷:其实还有很多时间,他完完全全可以再复查一遍,如果他输了我就掐死他!
毕竟,当时中国队已经0:1落后日本队。水哥的狂妄,也许会让队友陷入被动。
结果呢?
日本选手答对3题,水哥4题全对!
反而将中国队与日本队比分扳平!
对于这样逆天的实力,他却这样说:我觉得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找不着,要么就不会错。
这一次,魏坤琳虽然仍然不确信,但脸上笑眯眯的。
真正有实力的人,即使再狂妄,也能惊艳全场。
水哥就是这样神一样的存在。
超群的记忆力和洞察力,连警察都找他协助办案。
有个案子警察调查了5个多月都没有头绪,他却凭着蛛丝马迹迅速判断出嫌疑人的身份,帮助警察短时间内破案,连央视新闻都报道了这件事。
2.疯子在右
比他的大脑更神奇的,是他的生活。
水哥从小就是学霸,每次考试都能稳居前三。
但他却很少捧着书本死读书,而是经常跟父母四处旅游、跑着玩。
别的孩子,小时候是做不完的习题,他的作业本上都是画作。
小时候的作品
高中时,因为沉迷于打篮球,天天不写作业,连高三的摸底考试都交白卷。
气得老师大骂:“大家都不要跟他玩,他这样的人考不上大学,只会拖后腿。”
最后两个月他才开始备战高考,最后以专业第一并且远甩第二名40多分的好成绩,考进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你说气人不气人!
更让人眼红的是,大学里他更放飞自我,文化课几乎没进过教室,社团也没参加过,就是跑到大自然里玩。
毕业后他被父母安排到出版社工作,他觉得出版社工位太小了,就没去上班,从此再也没上过班。
不上班,靠什么养活自己呢?
杨笠本以为自己问得冒犯,没想到水哥的回答让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冒犯。连高情商的杨天真都接不上话了,犀利的易立竟也被打击的问不出问题。
他低头不好意思地说:“我现在就是玩,赚钱这事是最简单的。”
比如他的画作,有人高价来买,他却说:“有人高价求画,我也不卖,不差这点钱。对我而言,画画是一件挺神圣的事,我很爱它,所以我没法把它当成谋生的职业。”
他没有上过一天班,却成了班里最早买房、买车的人。
很多人都觉得挣钱要工作、要创业,他却觉得随便干点啥都能养活自己。
水哥是一个深度自然爱好者,喜欢花鸟虫鱼。
为了看企鹅,他甚至跑到南极,顺便成了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南极大使”。
为了买鱼苗,他可以连夜坐火车到广州。
想学习陶艺,他可以去景德镇烧瓷器。
录制《最强大脑》时,节目组专门去他家参观过。
这哪是一个家呀,分明就是一座原始森林。
他家里有上万株植物,很多稀有植物,如2亿5千万年前的物种鹿角蕨、凤尾蕨,他能养得很茂盛。
为了给植物浇水,他还做了一套科技感十足的自动喷灌系统。
为了模拟两亿年前的自然,他还在家做了一条霸王龙,这只恐龙高达613厘米,根据苏和斯坦霸王龙1:1还原。
霸王龙从墙上冲出来的动感视觉、跟家里的植物完美融合,走在其中恍如穿越到两亿年前。
PS:他还做了1:1的海豚模型 、1:1的渡渡鸟魔模型。
为了养鱼,他还在家做了一条“亚马逊河流”,各种奇异的鱼类自由在其中穿梭。
水里的植物、枯木以及各种生物都模拟了真实亚马逊流域的生态系统。
他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社交上,而是钟情于和小动物玩,他可以盯着一群蚂蚁看一整天。
随时随地沉浸在大自然中,这样的生活,真的不多见。
不但自己玩,他还带女儿玩。
他会亲手给女儿做微景观海底世界,让女儿在玩乐中了解生物的多样性。
他会带着女儿在院子里种花,亲眼看到书本上讲的“花期”。
还会跟女儿一起训练小鸟叼硬币,让女儿对光合作用有更直观的了解。
他觉得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太有限了,甚至跟老师商量,让女儿每年只在学校待一半时间,另一半时间跟他一起出去玩。
周末,他更是全天“失联”,全身心陪着女儿荡秋千、去海洋馆观察水母、和白暨豚嬉戏……
所以能赚钱、又会玩、还愿意带孩子玩的好爸爸,妻子多省心啊。
可惜,妻子跟他离婚了。
他没有对外公布过原因,据传是因为“三观不合”,也有人说前妻看重物质,受不了他这样散漫的生活。
他却不觉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说:“我觉得挺有意思也挺轻松的,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什么都没有变,挺好。”
为了家中多一个伴陪伴自己和女儿,他还养了一只寿命可达到60-80年的亚马逊鹦鹉。
父女俩与鹦鹉同吃同喝,鹦鹉与他抢牛奶、抢鸡腿也不在意。
所谓“高处不胜寒”,天才的想法,不是我们凡夫俗子能够理解的。
幸好,他有花鸟虫鱼的陪伴。
幸好,女儿理解他。
这样恣意洒脱的人生,即使不结婚,也能过得很开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