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2月23日报道 天眼查显示,2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明某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杨洋诉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明某以书面形式向原告杨洋赔礼道歉,并将致歉信刊登在网易新闻账号“快乐同江影视”显著位置;被告明某支付原告杨洋经济损失3000元。
目前,杨洋已就赔偿金额及诉讼费部分提起上诉。
此前,杨洋团队曾就另一起网络侵权案件起诉成功,杨洋豆瓣黑粉成被执行人。
企查查显示,肖某某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万元,关联案件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杨洋。该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肖某某应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杨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合理支出2万元。
近日,明星维权事件不胜枚举,从张静初就“造黄谣”事件发声维权,至近日各大明星工作室频频发声明维权。据了解,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全国各地法院作出的侵犯明星肖像权裁判文书共计800余份。专家表示:“相比于直接使用明星肖像用于营销的传统侵权方式,在网络环境中,越来越多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出现。”
2022年6月8日,肖战起诉两家公司侵权胜诉,被告需道歉赔偿。
迪丽热巴工作室多次起诉胜诉。
刘昊然起诉食品公司侵权案胜诉,被告方需赔30万元。
林俊杰起诉B站及up主,索赔27.5万元。
杨幂工作室起诉多起侵权案件,其中名誉侵权案6起,肖像侵权案17起,最高赔偿金额为25万元,最低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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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造谣侵权成本低,网友纷纷表示:“判的还是太少了!”“支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