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起自己和前夫洪君彦离婚的缘由时,章含之本人在她的回忆录《风雨情》中的说法是:两人感情破裂乃至离婚是洪君彦有了外遇导致的。
章含之的说法很有名。她说毛主席批评她没出息,对她说:“我的章老师啊,我说你没出息是你好面子,自己不解放自己!你的男人已经同别人好了,你为什么不离婚?你为什么怕别人知道?那婚姻已经吹掉了,你为什么不解放自己?”
由于有毛主席的介入,他们离婚就更加引人瞩目了——按章含之的说法,毛主席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但是,洪君彦对此的说法却大相径庭,他曾在《明报》上发表文章《洪君彦:不堪回首——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文中指出:洪君彦在60年代遭受低谷后,章含之不仅没有关心和帮助,还和外国语学院的英文系的一个姓张的老师好了。
最令洪君彦难忘的一幕是,一次洪君彦被剃了阴阳头,狼狈地回到家中,章含之没有安慰他,而是“用鄙夷的口气”说道:“你看你这个死样子,你还有脸回来啊!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要是你,跳到北海死了算了。”
虽然章含之的话到底是不是这样说的我们还要存疑,毕竟洪君彦当时没有录音机,怎么能保证十几年后自己的回忆一字不差?但我想,他的回忆大致是不会错的,为什么呢?从章含之和她养父章士钊的关系就能看出。
据章含之回忆,他们一家是1949年11月下旬从上海来到北京的,章士钊在民国大名鼎鼎,和毛主席关系非同一般,是中央的座上宾。然而,章含之却说:“我家迁至北京后的头七八年,是我和父亲思想最对立的时期。”
事实上可不止是七八年,章含之1961年向父亲宣布,要搬到学校宿舍去住,以表示自己脱离旧家庭,走了革命的道路。
为什么要脱离家庭呢?很好理解,因为那个时候章士钊就是旧资产阶级的代表。她说自己中学的时候,老师讲鲁迅先生的《记念刘和珍君》,她坐在下面“真是如坐针毡”,同学们向她投以异样的眼光,老师找她个别谈话,要她和父亲划清界限。
章含之在回忆录中说:“15岁的我羞愧惶恐,觉得有这样的父亲是我终身耻辱,使我永远抬不起来头来。”于是她跑回家去愤怒地质问父亲。
1961年,从章士钊家搬出去的时候,章含之26岁。这个年纪放在今天看并不算大,就是一个“无知的年轻人”,但在当时,章含之和洪君彦的女儿这一年刚好出生,而她和洪君彦结婚是在1957年。
就在从章士钊家搬出去不久后,章含之说,当时有人要她举报她的大哥章可的“反动言行”。“要我揭发大哥时,我认为真正的革命就应‘大义灭亲’……于是我把大哥平时与我谈到的对希特勒、纳粹党的那些描述”都给揭发了。
章含之的行为害的她大哥不轻,不久后,“大哥被隔离审查了一些日子,要他交出纳粹党证。大哥当然交不出来、最后大哥被放回家,却丢了院长的职务。”
不难看出,26岁的章含之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女青年,她偏激武断,非常不成熟,藐视亲情,崇拜革命。
1962年12月,章士钊带着女儿章含之参加了毛主席70岁寿辰的家宴,并受邀成为毛主席的英语教师。此时的章含之明明是仰仗父亲的关系才获得了这一身份,但她对父亲的看法并未改变。据她本人回忆,毛主席问过她和父亲关系怎么样。“我不假思索地说:他是代表旧的剥削阶级的爱国民主人士。我是共产党员,对他既是父亲,更是统战对象。”
毛主席批评了章含之,说“共产党并不要你盲目地六亲不认啊!”他介绍了章士钊早年间的反清经历,介绍了著名的“苏报案”,章含之这才若有所悟。
洪君彦在回忆录中也提过这个这段往事,称章含之和父亲关系闹到最僵的时候,曾给彭真同志写信,要断绝两人的父女关系。彭真当时派了秘书来劝章含之,说:“他们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对待,从来没有虐待过你。不要偏激,不要一时冲动做出不符合政策的事。”
这样,章含之才没有再提这件事。洪君彦说:“当时她组织观念很强,很听党的话。”
我们不难想象,4年之后,即1966年,31岁的章含之看到自己的丈夫洪君彦被定义为“黑帮”之后,她会怎么在丈夫和“革命”中进行选择。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判断,章含之和洪君彦的关系破裂,章含之大概率是主导者和推动者。
至于有没有婚外情,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66年后,两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离不离婚只是一纸证书的事情。
对于自己“婚内出轨”,洪君彦也是认的。他坦诚地说,1968年下放到牛棚后,他内心悲苦,渴望有人同情他,这时候,他和西语系的一个同病相怜的女教师产生了感情,“以至未能克制感情冲动,不上了婚外情的歧途”。(洪君彦和章含之正式离婚已经到了1972年。)
但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洪君彦的婚外情并不是一般的婚外情,而是原来婚姻已经名存实亡的情况下发生的,对此不应该过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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