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太湖岸上、苏家被屠,姐姐苏悦逃之夭夭,弟弟苏铮死里逃生。从此之后,父母遇害就成了苏家姐弟心间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疤。
二十年后,苏铮客居东京、化名何欢,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从梅船案到帽妖案,从替考案到樊楼案,何欢的计划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最终随着栾回夫妇的被抓,一直躲在幕后的邹勉不得不亲自进京、出面捞人。
何欢这招引蛇出洞的计策着实精妙。以前的邹勉,人在江南、主场作战,何欢纵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但在邹家人的地盘上,他如果贸然出击、仓促复仇,无异于以卵击石。
从破坏祥瑞到祸引雅园,何欢所有的计划都是为了制造混乱局面、逼迫邹勉离开江南。一旦邹勉进京,何欢就能趁势布局、痛下杀手,为死去的双亲复仇。
何欢的计划很完美,他原以为复仇是姐弟两人生活的主题。一旦他将计划告知温悦,姐弟联手、必定马到成功。然而,令何欢意外的是,对于自己的复仇计划,姐姐不理解、不支持、不感冒、不参与。
为了送邹老贼下线,何欢精心策划了的炸虹桥、毁奇石、杀邹勉的计划。他先是对着赵墨儿猛灌心灵鸡汤,然后就是开始了炸桥前的准备工作。
如果没有意外,随着虹桥的一声巨响,二十年的恩怨将就此两清。然而,令何欢没有想到的是,最后阻止他复仇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姐姐温悦。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二十年前,苏直无意间发现了邹家人擅自将战船改为运石的民船,就此引来了杀身之祸。
在苏直夫妇死后,姐弟两人流落江湖。如今,大好的复仇机会摆在面前,站出来阻止何欢复仇的人却是亲姐姐温悦。
事实上,温悦之所以要阻止弟弟复仇,不是因为她已经放下了父母被杀的血海深仇,而是她不愿以这样的方式复仇。
赵不尤曾对顾震说过,“我也想将他千刀万剐,但我们应该把他绳之以法,把他罪行公诸于天下,让东京城百姓知道他的嘴脸。”
时至今日,我们之所以禁止私力救济和血亲复仇,是因为我们有了司法途径。
只是,即使在当今社会,公权也有其无法覆盖的角落,何况是北宋时期的中国。
顾震说,“公之于众、绳之以法,我也想啊,但是我做不到啊。”正如何欢在鼓动赵墨儿时说的那样,从苏直到董谦,从孙勃到宋齐愈,在树大根深、手眼通天的邹勉面前,一切都不过是徒劳。
萧逸水想挖出幕后真凶,最终却死于非命;李言想弹劾邹勉,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在正常的司法途径无路可走的时候,私力救济就成了最后一条路。
与李言一样,何欢何尝不想通过正当的途径来扳倒邹家、伸张正义。但是,在皇帝昏庸、官官相护的背景下,他只能以非常手段、行非常之事。
事实上,在我国古代,对于民间的复仇行为,往往都抱有一定的同情。毕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在冰冷的法律条文面前,百姓也有着自己的朴素情感。
《礼记·曲礼》中有这样一句话,“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春秋时期的齐国与纪国之间,更是有着九世复仇的故事。在何欢、温悦所处的宋代,对于复仇案件也格外重视,有时会网开一面。
《宋史》中就曾记载过一起名为“甄婆儿复仇案”的案例。
宋太宗时期,一个名叫甄婆儿的女孩,十岁那年母亲被同村的董知政所杀。在亲眼目睹了这起人间惨剧后,甄婆儿将年幼的妹妹托付他人抚养,从此远走他乡、躲避仇人。
多年以后,长大成人的甄婆儿回乡祭母、悲痛不已。于是,她手持斧头潜入董知政的家中,趁其不备将其砍杀,就此报了杀母之仇。
《宋刑统》规定,地方官员如果遇到复仇案件,需要奏请皇帝敕裁。甄婆儿杀人后,被当地衙门抓获。此事报至朝廷后,宋太宗“嘉其能复母仇,特贷焉”。皇帝不但没有下令判决甄婆儿死刑,反倒是表彰了她的行为,赦免了她。
在天理、国法之外,难免要考虑人情。有了太宗皇帝的判例在先,何欢即使为报血仇、杀死邹勉,也在情理之中。因此,温悦拒绝参与弟弟的复仇计划,实则另有原因。
在姐弟相认之后,温悦也一度陷入到左右摇摆、不知所措的境地。当时,她曾对与相邻的掌柜聊起了自己的生活,如今的她,有自己的伞铺、有自己的老公、有自己的家庭,她已然过上了现世安稳的生活,所以她才不愿去冒险。
毕竟,和光脚的弟弟何欢不同,此时的温悦已经穿上了鞋。一旦有了鞋子,就意味着有了顾虑、有了牵绊、有了命门、有了留恋。温悦的背后是一家人,但弟弟自始至终都是孑然一身。
别回头——这是温悦母亲留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为了能够让自己放下心理包袱、冲破道德枷锁,温悦还不忘用母亲临死前说的三个字来为自己站台背书。
温悦说,我的弟弟是苏铮,不是何欢。姐弟只情,就此中断。
何欢至死才明白,复仇,对于他而言,是生命的全部;但是,对于姐姐而言,早已经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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