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是刑警》大结局前,尘封六年的东林三名女童被杀案终于告破。
在DNA等现代科技的加持下,犯罪嫌疑人王海被抓捕归案。在案件告破的那一刻,陶维志百感交集、老泪纵横。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坚持的不易。在案发后的六年里,作为东林县刑警队的副队长,陶维志坚持不懈、查案缉凶,用脚步丈量着中昌大地的每一寸土地。
六年不懈追凶,行程十万公里,在真凶落网、尘埃落定之后,陶维志的感觉和同事们一样——案子虽然破了,但是内心却是空落落的。
在短暂的激动和狂喜之后,陶队长一度陷入了自我怀疑和否定。夕阳的余晖里,民居阡陌明暗交错,陶维志坐在郊野的原上,俯视着脚下的小城,突然萌发出了功成身退的想法。
“案子虽然破了,我也越来越明白,可能我干不了刑警了”——追凶六载积案告破,三名女童沉冤得雪,在这样普天同庆、大快人心的时刻,陶队长为什么却萌生了退意呢?
突如其来的迷茫,往往是由于无所适从。在东林案发生后,陶维志一心抓凶手、死磕DNA,不知不觉间,破案缉凶成为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融进了血液里,刻进了骨髓中。
在六年的时间里,他访家族、查家谱、翻村志、拓碑刻,苦心钻研人口迁徙,足迹遍及中昌大地,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全部倾注在了东林4·19案上。如今,案件终于告破,他的生活瞬间失去了方向,这才有了目标达成后的空虚感。
在现实生活中,与陶维志经历类似的人不在少数。越是费尽心思、拼尽全力地去追逐,一旦梦想实现、获得成功,随之而来的往往是空虚,而不是幻想中的满足。
陶维志的心理,大抵如此。
然而,这只是最表层的原因。陶维志从警多年,之所以突然想要脱下警服、辞职离去,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觉得自己有限的能力,已经无法胜任刑警的岗位。
和清江两案、草河案、清江爆炸案这样的疑难杂症不同,东林案的破案条件简直好得太多。凶手既不懂清理痕迹,又不会反侦查手段,在案发的废弃窑洞中,到处都有凶手的指纹、足迹、DNA,有距离现场不远的摄像头,有被随意丢弃的饮料瓶,有随手扔下的烟头,有堵在门口的枣刺。
在海量的线索面前,东林警方之所以无法破案,不是偷奸耍滑的态度问题,而是力有不逮的能力问题。
陶维志能够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但是却不懂从细节入手、见微知著。对于现场矿泉水瓶的来源,对于作案人身份籍贯的认定,这既需要有经验和阅历,更需要身为刑警的嗅觉和判断。
在秦川到达东林后,陶维志曾当面提出,希望省厅能够给予经费支持,对坪城的顾氏家族进行DNA检测。秦川向来是个有事真上、有忙就帮的热心肠,但这一次他却拒绝了陶维志的请求。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秦川有着自己的判断,他说,犯罪嫌疑人是本地人,并给出了三个理由——案发现场环境只有本地人熟悉,案发现场香烟为当地所产,窑洞口放枣刺为当地人的生活特点。
对于犯罪过程,秦川是这样说的,“这个案件呢,不是预谋杀人,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跟三个小女孩遭遇,临时起意,把三个在沟下捉蝌蚪的小女孩。带到了这个案发窑洞。”
秦川甚至直接给出了答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距离现场不超过五公里。
这样大胆且近乎武断的结论,几乎等于用几句话就否认了陶维志等人六年的努力。当时,陶队、杨队、成队都感到十分不满——凭什么他一个外来的领导,三言两语就推翻了我们六年的工作?
只是,事实胜于雄辩。在案件最终侦破后,我们惊奇地发现,秦川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对于作案过程的描述,对于侦查思路和重点的把控,在事后一一得到应验。
秦川之于陶维志,就是标准的降维打击。
陶维志自以为是学霸,但是在秦川这样的真学霸面前,他瞬间被秒,变成了妥妥的学渣。
对于一名优秀的刑警而言,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固然是宝贵的品质,但却远远不是全部。
在秦川出现之前,陶维志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他自认为也算是个合格的刑警。只是,秦川的出现,让他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产生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的心理。
在东林案告破后,陶维志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一线刑警应该都是干脆、敏锐的。我不知道未来我该去哪儿,那就走吧,也许走着走着,就有答案了。”
在刑警的字典里,敏锐的嗅觉和超强的洞察力缺一不可。不幸的是,陶维志这也没有、那也没有。
秦川说过,每个案件都有每个案件的味。案件的味道,听起来若有似无、玄之又玄,但事实上这是刑警天生的直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无论任何领域,在天赋面前,努力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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