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网
一分钟知晓剧情,两分钟情节跌宕,三分钟上演重生复仇……
眼下,身披“时长短、节奏快、爽点多”标签的微短剧正乘风崛起,席卷各大视频和社交平台。但其中极端侮辱、价值导向不良、低俗媚俗、虐待未成年人、暴力血腥等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一些打色情擦边球、价值观扭曲,明显有违公序良俗的雷剧,在不断冲击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
低俗剧情内容充斥短视频平台
目前,某平台一部50集的微短剧正在热播。这部剧描写了一个来自农村的小保姆,为了上位,不惜通过下药等方式勾引男雇主,从而实现人生逆袭的故事。该剧剧情低俗荒诞,让人三观大跌,引发不少网友的吐槽和质疑。但就是这样一部剧,却被某平台置顶热播剧榜单,且长期霸屏,播放量高达近2亿次。
除了这种低俗剧情外,20岁霸总爱上50岁的清洁工大妈,女孩为了赚钱出售自己的卵子,流浪汉似的男子竟是拥有整栋大楼的“霸总”等等,近期多家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雷人剧情,让人不忍直视。
“现在微短剧为了流量,剧情设计是无所不用其极。怎么能制造出强烈的反差、怎么能让你感觉到新奇、怎么能抓住你的眼球,就怎么来”。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说。
事实上,此类微短剧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也给进行收看的短视频用户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数爆火微短剧的一个共同套路是:剧情被分割为一至几分钟左右的短视频,其间设置多个节点,在进入剧情高潮时,播放戛然而止,如需继续观看,用户就要解锁购买。而价格通常分为几个档次,收费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有的还存在诱导付费、恶意引流等现象。
有网友表示,为了追剧,每个月至少有上百元的支出。更有甚者,有的通过小程序已累计充值数万元。
“就如带刺的玫瑰,尽管知道剧情都是编造甚至违背常识,但看起来就是上瘾,沉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有时候都没有心思工作”。网民小李无奈说道。
市场火爆背后是规则的缺失
据《2023—2024年中国微短剧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微短剧的市场规模为373.9亿元,大约是两年前的10倍;2027年,微短剧的市场规模有望突破千亿元大关。《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2023年,在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通过登记并进行上线备案的微短剧就有557部、12630集,较2022年增长一倍以上。
飞速的扩张、庞大的体量、凶猛的流量,吸引资本跑步入局。法治网记者在某大型招聘平台上发现,目前有很多公司在招聘微短剧编剧和演员,有些编剧岗位甚至开出月薪五万的高薪。
“火,乱。”王四新用两个字来形容当下微短剧市场的现状。他表示,现在很多资本、人员都开始向微短剧方向转移。市场规模可观,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可谓是红红火火。但与此同时,在这个竞相追逐流量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价值观问题。另外,目前不管何种题材的微短剧,都在集中向不合常理、违反常识的方向发展。
王四新认为,短视频领域乱象滋生,表层原因是“娱乐至死”的无度与泛化;深层问题与平台利益、流量优先,技术应用“跑偏”等因素也都有很大关系。
据业内人士小雷(化名)介绍,目前微短剧审核还存在短板,一些打擦边球的项目,平台为了流量有时会手松一点。
此外,平台大多对一些“素人号”(即在平台上没有专门的认证或官方认可,但拥有一定数量粉丝和一定影响力的普通用户账号)监管比较宽松,一些微短剧为了造势,在上线前后,制作方会寻找素人号进行分发,炒作剧情,然后通过一些小程序进行引流,再按照流量收益进行分成。而一些个人号,为了自己引流,也会将一些微短剧“盗用”到自己账号,上述种种方式,都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擦边剧、低俗剧堂而皇之的登上平台。
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把好审核关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要求,今年6月1日起,微短剧施行分类分层审核,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微短剧”由广电总局审核,3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普通微短剧”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30万元以下的“其他微短剧”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平台内容管理的职责。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将30万元以下投资的微短剧审核权限下放到各大平台,使得大量资本将目光投向小成本制作的微短剧项目上,这就需要平台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中国传媒大学视听艺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微短剧委员会副会长赵晖说。
赵晖认为,目前各个平台的审核机制并不统一,一些大的平台投入的人力物力会更充沛,在微短剧项目的审核方面相对来说更为规范。而一些小平台或者短视频发展并不成熟的平台,为了吸引流量,审核门槛会低一点。此外,在对于审核标准和剧情把握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对一些违规内容判断出现偏差,出现漏网之鱼。
“目前一些微短剧的情节明显没有经过严格审查,如果任由其传播,不仅会误导大众对法律的认知,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相悖,应予以整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互联网信息传播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需要平台方进一步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压实主体责任,把好审核关,加强监管和治理。
王四新认为,考虑到目前多部门协同监管治理机制不统一,各平台准入标准和管理机制也不尽相同,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形成统一的治理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审核人员的意识、水平。同时,微短剧从业者,也要提升意识水平,不以流量为导向,创作更多正能量的作品。
“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其内容更新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受众群体庞大,给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一方面,监管部门需提高技术手段,实现对海量内容的精准识别与高效处置;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应强化自我审查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户举报、反馈机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赵晖说。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