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撕扇有什么含义
很多人不喜欢晴雯就是因为这个情节:过于嚣张,暴殄天物。麝月就说过,不造那个孽,很多人不明白,撕扇子的设计其实是个行为艺术,精髓在于:宝玉愿意放下自己的身份与晴雯和好,晴雯坦然接受两人之间无身份障碍的友情。一个虽然是主子,但是并不以自己是主子的身份压人;另一个虽然是奴婢,但是却不认为奴婢应该讨好和安抚主子。这是两个心中没有身份地位、只有真实感情的人的交往方式。宝玉称晴雯是一盆刚抽芽的兰花,这个形容是非常贴切的,晴雯是有一定的平等意识的,她没有文化,她不是从理论或者思想上沉淀下来的平等意识。贾母喜欢她口齿伶俐,宝玉也很少摆主子款。晴雯的平等意识是天性加上后天环境偶发的,所以是朦胧又幼稚的,甚至有缺憾的,也正真实,符合晴雯的设定。但是按她所处的时代,这点萌芽也是难能可贵的。就如同贾母掰谎记是为了表明自己的艺术观一样,撕扇子也反应了作者的价值观:物为人用,物尽其用。重人轻物,重情轻形式。作者认为不需要去拘泥物品的使用方式的。就比如大多数人喝鲜奶,但也有人用来敷脸,还有人用来泡澡,只要觉得合适舒坦了,都是可以的。只要不是生气牵怒于扇子,纯粹的发泄摧毁,晴雯撕扇子听响也是正常的,谁规定扇子的作风一定是扇风的呢?贾赦为了几把古扇,害得人家家破人亡,这就是以物害人,连贾琏都不为。由物及人,所有的人都认为宝玉应该沿着读书科举,讲究仕途经济的正确人生道路走下去,可是谁规定人生只有这一条路呢,从宝玉的爱物论可以发现作者重人轻物,不为物累,隐隐还有一点以人为本,尊重生命,追究个性自由的味道。作者的思维超前于时代太多,所以注定了他笔下的宝玉是个悲剧:他的朦胧而朴素的平等观,被婆子们视作傻:连毛丫头的气都受,他的言行被视作疯疯颠颠,荒誔不经。贾政对宝玉不是打骂就是贬低嘲讽,宝钗袭人们都认为宝玉生性荒唐,力谏希望宝玉回归正途,都在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宝玉头上,这是宝玉无法接受的。所以他会说:林妹妹从来不说这种混帐话。宝玉读书,黛玉也说过这一去蟾宫折桂,宝玉挨打,黛玉也劝他从此改过了吧。但是黛玉是理解他的,第四十五回,宝玉雨夜探黛玉,回去的时候黛玉让他拿着更亮又不受雨水干扰的玻璃绣球灯。宝玉说自己也有一个,怕摔了。黛玉责备他说“跌了灯值钱,还是跌了人值钱?……怎么忽然又变出这‘剖腹藏珠’的脾气来!”宝玉觉得有理,忙接过来。黛玉的物品应该为人所用观念跟宝玉几乎是一样
红楼梦‘晴雯撕扇’情节概括
晴雯换衣服,把扇子跌在地上将骨子跌断,遭宝玉抢白,晴雯不服,气得宝玉要赶她回家。晚上宝玉跟薛蟠喝酒回来,见晴雯睡着,将她推醒,叫她拿果子来,晴雯不干。宝玉说扇子是扇的,如果你想出气,撕也无妨。宝玉拿扇子给她,她便撕起来,麝月阻止,宝玉高兴,并说扇能值几个钱。
出自清代曹雪芹所著《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扩展资料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
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
《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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