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2》最后一个案子不负所望,堪称第二季最精彩的案子之一!该案多重反转,精妙绝伦!
善良可爱的小男孩多宝遇害,到底谁是凶手?
(下文含有严重剧透,未看完大结局者慎看。)
1、真凶竟然是两拨人
因为多宝死后,曹仲达可以不用赴花甲葬,是最大的受益人,所以曹仲达,理所当然是探案小组的第一个怀疑对象。
而曹家的三个女儿,因为父亲立的家产分配遗嘱对她们不公正,都愤愤不平,再加上探查中发现,多宝并非曹仲达的亲生儿子,而是他的续弦夜来和管家丁瑁的儿子!
所以曹家三女以及女婿,都有杀害多宝的可能!
那么到底谁才是真凶?
苏无名和卢凌风第一次验尸探案,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曹家二小姐曹容夫妇。
这两口子,曹容心狠、嘴巴毒,但脑子不是特别聪明的那种,她的“老男人”丈夫樊松龄,则胆小贪财,唯妻子之命是从。
所以他们很快就认罪了,承认是夫妻合谋,然后由樊松龄掐死了多宝。
但是苏无名从他们的供词中听出了细节的蹊跷:多宝在被掐脖子时,初时还挣扎了几下,但后来就捂着肚子,似乎没有力气挣扎了。
樊松龄还说,看到当晚多宝跑了好几次厨房,害得他等了好久才得以下手。
于是苏无名怀疑,害死多宝的还有别的凶手!
之后再次验尸,苏无名通过特殊方法,验证了多宝的确是死于中毒!
或者说,多宝是先中了毒,然后又被樊松龄掐死了。
可怜的多宝,竟然被两拨人害了!
薛环细心,发现了证物,通过老费对比辨别,认出多宝是死于中草药乌头中的剧毒品种红脖子。
至此,认定了多宝是食用了被下了毒的酥山而死。
那么下毒者是谁呢?
疑点指向了三小姐曹笑。
因为曹仲达的“免死金牌”,正是曹笑与族长和家族督视会的红蓝绿袍三长者,通过金钱交易换来的。
曹笑在红脖子被找到后,也终于认罪了。
但与此同时,曹仲达也主动认罪,说是他下的毒。
但因为多宝死于亥时,而当时曹仲达正在宴请苏无名等人,虽然中间离开了片刻,但不足以回到家中杀死多宝,所以苏无名他们认为,曹仲达不具备作案时间。
可是曹仲达的一个操作,立马让苏无名和卢凌风等人瞠目结舌!
好家伙,原来老曹是撑杆跳的大高手啊!
这家伙不参加奥运会真是可惜了。
原来老曹年轻时善跳浑脱舞,借助一根长杆,可以在片刻内轻松飞跃到家。
因此,曹仲达也就具备了杀害多宝的条件!
那到底是老曹独自作案,还是女儿曹笑下毒,或是父女俩同时下毒呢?@第一滴露珠原创文章
探案6人小组,有站曹笑的,有站曹仲达的,意见不统一。
直到卢凌风突然想起,曹音的女儿赛赛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她说狄仁杰多厉害,他的弟子也肯定不好惹,这才重新怀疑曹家大女婿、沙州司法参军李赤是凶手!
果然,在卢凌风等人的一顿“诈”之下,李赤招供。
同时也在李赤办公的地方柜子里搜到了一瓶红脖子。
至此,嫌犯招供,供词有了,证物也有了,时间也对得上,因此,李赤被判定为杀害多宝的第一个真凶!
而曹容和樊松龄是第二真凶。
至此,《供养人案》告破。
2、该案还有3人未洗脱嫌疑,曹音可能是隐藏最深的恶人
虽然此案已破,但露珠觉得,此案依然还有疑点!
因为古代断案,没有现在的指纹、DNA等证据提取手段,所以,只要犯人供词、作案时间以及证人证词和证物这些,都一一对得上,也就认定是抓到了真凶,可以结案了。
但多宝被害案中,其实还有三个人的嫌疑并没有完全洗清!
就是曹仲达和曹音、曹笑这父女三人!@第一滴露珠原创文章
曹仲达和曹笑都具备作案时间,手里也都有红脖子,虽然李赤下毒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但或许曹仲达或曹笑也都下毒了呢。
一份毒药和两份、三份毒药,苏无名他们也判断不出来。
而通过大小姐曹音给丈夫出的主意,即让毒死了多宝的李赤,假意刺杀其父曹仲达,然后暴露被抓的方式,躲进监牢里,从而成功避开苏无名他们的视线,足以见出曹音心机之深、计谋之狠。
因为如果李赤不暴露,那么最后被判定为凶手的,必然是曹笑或曹仲达其中的一个,甚至父女两人都被判为真凶!
曹家大女儿何其狠也!
如果不是坏在她自己女儿无意听到的一句话中,如果不是因为她知道了李赤在外面偷偷养外室生了俩儿子,如果不是苏无名和卢凌风善于探案,那么,这曹家的一切财产,就都是她曹音的了!
所以算来算去,曹家大小姐曹音,最有可能是毒害多宝案中隐藏最深的那一个,甚至连她丈夫李赤,也可能是被她利用了!
3、可怜的多宝死于亲人的贪婪
曹家是沙州首富,人人羡慕,但曹家的三个女儿,却并不和睦,为了金钱和利益,彼此怀有敌意和不满。
眼见父亲要花甲葬,为了遗产的瓜分,竟人人离心背德,小算盘打的噼啪响,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谋财害命。
这也就是曹仲达最后把家产散尽的根本原因吧。
因为多少钱都买不来亲情,买不来一家人的和睦友爱。@第一滴露珠原创文章
而多宝被李赤和曹容、樊松龄害死,凶手固然可恨,但多宝的亲生父母夜来和丁瑁更可恨。
正是因为他们的贪婪无耻,为了谋财,居然在12年前,也就是多宝出生前就开始布局,既给曹仲达戴了12年的绿帽子,还想着把曹家的家产都霸占了,其用心之歹毒,为人之贪婪,令人发指!
结果算来算去,把自己儿子的命算没了。
夜来和丁瑁可恨,但多宝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孩子,他是无辜的,结果却被这些与他有血缘和没血缘的亲人合谋害死,真是可悲可叹。
“贪欲”二字要不得,《唐朝诡事录2》供养人案,再次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文/第一滴露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