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原著中傅家明至死都不愿娶玫瑰,而玫瑰抛弃了女儿也要嫁给傅家明。
这段感情让很多人感动,可是我却觉得有些讽刺和可笑。
在书中玫瑰她此生最爱的是傅家明,在剧中傅家明也被塑造成了玫瑰的“灵魂伴侣”。
可是我在书中看这段“生死爱情”的时候,我却觉得这不是爱情。
在原著中傅家明在生命最后关头,他选择隐瞒自己的病情追求玫瑰,放纵自己的情欲。
我仔细看了几遍原著,我觉得这种三个月极致的爱情,从来不是爱情。
玫瑰抛弃女儿也要嫁给傅家明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着女儿回美国去了。”
玫瑰在遇到傅家明的时候她还是处于婚姻状态中。
那段时间她回国奔丧,继承了老房子,她要离婚,而方协文从美国赶过来想要挽回这段婚姻。
但是很显然方协文的挽回是很苍白的。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方协文是没有希望的,就算他追到了香港了也无法挽回玫瑰。
原著中写道:
黄振华摇摇头,“玫瑰决定的事,驷马难追,她是一个凭直觉做人的人。”
是的,玫瑰是铁定心要离婚的,甚至她直言哪怕自己死在方协文前面也要离婚!
但是这个过程却没有那么容易。
因为方协文不管黄家人的奚落,不在乎他人的眼光,一直苦苦哀求玫瑰,求她不要离婚。
甚至为了挽回玫瑰,他在酒店长住下来,每天跟在玫瑰后面企图挽回这段婚姻。
就是在这个时候玫瑰遇到了傅家明,这个颜值和才华集于一身的男人。
原著中黄振华对傅家明的评价很高:
“玫瑰,溥家明是你一生中所认识的男人最好的一个,好自为之。”黄振华说。
黄振华在见到傅家明的那一刻,给出了如此高的评价,要知道之前他对方协文可是嫌弃至极。
而这个时候玫瑰依旧和傅家明一起约会,毫不在乎自己还没有离婚,也不在乎自己还是一名母亲。
直到傅家明的病情瞒不住了,因为晕倒住院,玫瑰知道了傅家明命不久矣,只剩下三个月的时光。
这个时候她提出要嫁给傅家明,甚至为了摆脱方协文,她连女儿都不要了。
看到妻子为了一个男人做到如此地步,方协文哪怕脸皮再厚也选择了放手,最后玫瑰如愿离婚,而方协文带着女儿回到了美国,此生再也没有打扰过玫瑰。
傅家明到死都不愿娶玫瑰
可是原著中的傅家明到死都不愿意娶玫瑰。
当傅家敏听说玫瑰为了自己的哥哥舍弃了女儿,他是很震惊的。
原著中写道:
我呆呆的问道:“她竟为大哥舍弃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黄太太说:“家明只想见你,可是你与咪咪一离开香港,我们简直已失去你俩的踪迹,直至你们来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黄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来就好了,家敏,我发烧已经一星期了。现在医生一天到我们家来两三次。”
傅家明得知自己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后,他只想见自己的弟弟,而傅家敏却非常意外玫瑰对哥哥的感情,也意外哥哥为何不愿娶玫瑰。
于是在最后的时光,傅家敏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所以你要跟玫瑰说:有什么必要举行婚礼?如果她愿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结婚,那就不必了。”
“她爱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烟,“我也爱她。我们在这种时间遇见了,她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后的光辉,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抢过来。家敏,你以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会做这种事吗?”
“你早知道了。”我说。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爱她,家敏,但我想你会原谅我。”他若无其事的说。
这番对话暴露了三个细节:
第一:傅家明早就知道自己的病情,也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但是他还是选择追求玫瑰,和她在一起,害的她连女儿都不要了。
第二:傅家明其实从未想过娶玫瑰,他和玫瑰在一起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第三:他承认了自己故意从弟弟那里抢走了玫瑰,甚至是他逼迫弟弟心死娶了咪咪。
其实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傅家明的病情一直瞒着玫瑰的,他在追求玫瑰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和玫瑰交往期间从未坦诚自己的身体状况,是玫瑰自己发现了傅家明身体不好,而且命不久矣。
这背后真的让人细思极恐,傅家明这个人真的很精明,而且很自私。
他说自己喜欢玫瑰,可是为什么他不愿意娶玫瑰?
原著中写道:
“玫瑰想见你。”
“我不会跟她结婚的。”
“她很爱你,她愿意与你结婚。”
“她的脑筋转不过来,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个月之后,我真的会死,她真的会成为一个寡妇。”大哥说。
我说:“我想她不致于有这么幼稚,你不应轻视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头,“她迟早会忘了我,家敏,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大哥——”
“回去告诉玫瑰,我们的时间太短,不要再逼我结婚。”大哥说。
从这番对话可以看出,傅家明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早已看穿了玫瑰。
第一:他知道玫瑰是一个感性的人,在感情上容易冲动。
第二:他知道玫瑰在自己死后很快就会忘记自己。
不得不说傅家明是很聪明的人,因为确实在他死后,玫瑰也没有戴孝,在傅家明尸骨未寒的时候很快和罗德庆爵士约会了。
很显然玫瑰很快忘记了他。
这从来不是爱情
傅家明弟弟回来后,他只见了傅家敏一个人,跟他交代了很多事情。
他希望玫瑰能陪自己最后三个月,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满足了他的愿望。
于是第二天玫瑰搬进了傅家,她为他煮饭,为他打毛衣,将他服侍很好,这三个月他们没有争吵,也不会翻脸,享受情侣的一切欢愉。
傅家明在最后关头让玫瑰终究是答应了自己的请求,他不同意结婚,但是想让玫瑰陪自己最后三个月。
这是何其自私。
这三个月里,他们在家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但是还不够,他们还去了巴哈马度假。
其实那个时候的傅家明身体是不允许远行的,他需要每周去医院检查打针,但是即便如此,他还是一意孤行要和玫瑰去巴哈马度假,像所有年轻新婚夫妻那样去度蜜月,去感受爱情的浪漫,放纵自己最后的欲望。
临走前,他已经对弟弟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财产。
原著中写道: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法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傅家明的琴都可以卖掉重新买几辆跑车,可见他给弟弟留下了丰厚的遗产。
而这些都和玫瑰没有关系。
我有时候佩服傅家明,因为他是一名律师,其实是非常了解婚姻法的,他清楚自己一旦娶了玫瑰,那么这些财产就要分一半给玫瑰,所以他自私的拥有了玫瑰三个月,却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
傅家明和玫瑰去巴哈马三个星期后就回来了,而这个时候的傅家明已经是被担架抬着出飞机的。
他此刻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医院里,他用尽自己最后一丝力气对着玫瑰说了一句:“我爱你。”
而玫瑰也回了一句:“我爱你到永远永远。”
傅家明听到回复后闭上了眼睛,所有人都沉浸在悲伤中,而玫瑰是那么的冷静,她好像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
回去后,玫瑰睡了一觉,然后正常吃饭,她自由了,但是也不太出去社交,大多数时间自己一个人在书房里。
原著中写道: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并没有守孝,也没有出席葬礼,她只是沉默了几天,过后她又开始了新的约会,新的的恋情。
因为她说傅家明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她说自己要带着傅家明的爱好好活下去。
原著中写道: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了给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回,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傅家敏觉得哥哥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自己,把一半的爱给了玫瑰,一半给了自己。
但是我却觉得傅家明对玫瑰不是爱,他直到最后一刻都防着玫瑰,他临死前那句“我爱你”是何其的讽刺,其实他最爱的不是玫瑰,他最爱的是自己,他唯一牵挂的更是唯一的弟弟,而玫瑰不过是他在生命最后关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以爱之名的绑架罢了。
这段生死之恋,让所有人都觉得荡气回肠,我却觉得这从来不是爱情。
这不过是一个男人的自私罢了。
同样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最后城塌了,范柳原和妻子白流苏相依为命,张爱玲为了成全白流苏的爱情,用一座城的倒塌来证明这份爱情的存在。
而同样在亦舒的《玫瑰的故事》最后用一场绝症来成全玫瑰的爱情。
难道这些真的是爱情吗?
不,这些都不是爱情,范柳原的回归不是爱,是无奈,是城市倒塌后两个人的互相取暖罢了,是香港的沦陷逼迫他回到了妻子的身边。
而傅家明真的很爱玫瑰吗?他在临死前都对着玫瑰说“我爱你”,亦舒用三个月的生命来成全傅家明对玫瑰的感情。
其实傅家明说过,如果他能够活到七十岁,他或许不会将玫瑰抢过来,很显然是“最后的三个月”逼迫他爱上了玫瑰。
而这并不是爱情,这是一个人在生命最后关头的欲望罢了。
所以我现在读来,发现傅家明临死前那句“我爱你”是何其的讽刺和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