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着女儿回美国去了。”
原著中的玫瑰并不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幼小的女儿感受毫不犹豫离婚。
甚至连女儿都不要了也要和傅家明在一起,她毫无责任,毫无母爱,她不是位好母亲。
甚至在后来的岁月中她从未去美国探望过女儿一次,没有给她过生日,没有听她分享自己的青春女生小心思,没有关心过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后来太初在父亲去世后,在葬礼最后一刻她都奢望母亲能够出现,可是玫瑰拒绝出席葬礼,她讨厌方协文,毫不考虑女儿的感受。
甚至在书中结局太初决定回美国生活,和她的棠哥哥生儿育女过着普通生活,而玫瑰也没有太多的不舍,她之后依旧是高贵的罗太太,投身各种宴会之中。
她从来不是好母亲。
剧中的刘亦菲饰演的黄亦玫,为了女儿放弃了工作,为了女儿三年如一日陪伴,她是位伟大的母亲。
可是书中的玫瑰从来不是一位合格的母亲,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何玫瑰会是这样的母亲,后来仔细看了原著,发现玫瑰这一生是做不了好母亲的,她身上藏着原生家庭的痛。
黄母38岁生下玫瑰
原著中写道:
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母亲在三十八岁那年生下她,父亲当时的生意蒸蒸日上,一切条件注定玫瑰是要被宠坏的。
玫瑰是她母亲在38岁高龄生下的女儿,可是她这个小女儿却并没有得到母亲的很多爱。
原著中黄振华比玫瑰大15岁,所以这里要注意下生育年龄和结婚年龄和我们现在是不一样的。
对于书中的时代背景,38岁生孩子可以说超高龄了。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因为小说中黄母曾经说过这样的一番话:
“是我自寻烦恼,”她发起牢骚,“四十岁还生孩子,现在女儿不像女儿,孙儿不像孙儿。”
她对这个小女儿并不满意,她甚至觉得自己38岁生下这个女儿是一个耻辱,因为玫瑰的出现让她觉得女儿不像女儿,孙儿不像孙儿。
她很苦恼,甚至她走在街上经常被误会是玫瑰的奶奶,她感到很耻辱,所以她对这个美丽的小女儿并不是很喜欢。
虽然她很美丽,也很聪明,但是身为母亲的她从未夸过她。
原著中玫瑰因为美丽有很多男生追求她,家里也有很多电话打过来,而黄母是非常厌恶的,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女儿的错,是女儿长得太漂亮整天在外面招蜂引蝶。
甚至玫瑰在青春时期喜欢穿溜冰鞋打扮比较潮流也被她骂丢人现眼。
“怎么会生你这种女儿!”母亲骂道:“一点教养都没有,净丢人。”
她觉得自己怎么会生下这种女儿,整天在外面玩,而且还喜欢溜冰这种不淑女的运动。
我连忙说道:“玫瑰的功课,还是一等一的。”
母亲也禁不住微笑,“也不知她搞什么鬼,都说圣德兰西是间名校,功课深得厉害,但是于小学一年级起,也没有看见过她翻课本,年年临大考才开夜车,却又年年考第一,我看这学校也没什么道理。”
甚至黄振华在母亲面前说玫瑰的功课是一等一的,可是黄母却觉得因为自己从未见过玫瑰努力挑灯夜战,所以怀疑学校不行,她始终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女儿很聪明,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
我在看原著的时候,发现玫瑰的母亲是非常窒息的,玫瑰在家里并不幸福,她从小缺失母爱。
她的母亲虽然生下她,但是从来不懂她,甚至有点觉得耻辱。
原著中写道:
玫瑰搬家那日冷笑说:“老妈本来生我下来玩,发觉我并不是洋娃娃,便转送了给别人。”
玫瑰家中富裕,小时候她母亲并没有多带她,她是家中的佣人带大的。
玫瑰很聪明,她从小发觉母亲不喜欢她,也知道不喜欢她的原因。
“大哥与爸妈都喜欢我听话,我一不听话,他们就不再爱我,但是照足他们的心意去做事,我像木偶一样,实在受不了。”
后来玫瑰因为周士辉的事情被母亲嫌弃,她受不了家里的眼光,她对苏更生抱怨,于是苏更生让她搬出来和自己住。
面对这件事,玫瑰的母亲并没有多少意见,反而是黄振华有些担心妹妹。
但是苏更生很快说服了他。
原著中写道:
更生静一会儿,“我也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母亲比我大三十六岁,走在街上,人们永远以为她是我外婆,然而她对我却并不慈祥。”
更生说:“母亲尽一生的力强逼我走一条她认为是正确的路……可以说是懂得你的苦处,如何?理由充份没有?”
原著中苏更生懂玫瑰,因为她感同身受,因为她也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她也是母亲在高龄生下的女儿。
因为母亲嫌弃女儿走在街上和自己看起来像祖孙,因为母亲总想女儿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最后母女关系并不和谐。
而玫瑰搬到了苏更生那里后,很显然整个人更加开朗了。
原著中写道:
玫瑰在更生那里得到温暖。更生比母亲忙十倍,并无时间与玫瑰作对,挑剔她的错处,因此玫瑰过得很轻松。
玫瑰在家里无时不刻的面对目前的挑剔,后来玫瑰失恋在家中把自己所在家里不出门整日以泪洗面,那时她第一次失恋。
那个时候黄振华担心的不得了,可是黄母却异常高兴,她认为自己的女儿终于转性了,终于肯安安分分待在家里了。
她从来不懂玫瑰。
后来黄振华为了让妹妹忘记庄国栋,让玫瑰出国留学,一切费用他负责。
而黄母更是冷嘲热讽觉得玫瑰是考不起香港的大学,才选择出国留学的。
原著中写道:
“我生她气,像玫瑰到纽约去这件事,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要讽刺玫瑰根本没有考上港大的希望。倒是爸,他告诉玫瑰要当心,因为纽约是个复杂的城市,而且咱们家在那边没亲戚。”
面对女儿十几岁就要独自一人出国读书,身为母亲的她不仅仅没有担心,反而讽刺女儿无能。
小说中的黄母刻薄,尖酸,而且自以为是,她从来不是好母亲。
后来玫瑰选择嫁给方协文也是因为想讨好母亲,甚至可以说嫁给方协文是玫瑰这一生唯一让母亲夸她的事情。
黄母喜欢方协文这样的男生,因为这种男生老实木讷,看起来更讨长辈欢心,她从来就喜欢这种看起来很乖的孩子,她甚至觉得玫瑰能够找到方协文是玫瑰天大的运气了。
而玫瑰为了讨好母亲,她在这种不爱的婚姻忍受了十年。
这是何其的悲哀。
而母亲死后,她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婚了,因为她忍了十年,委屈自己十年才换来母亲对自己难得的夸赞。
玫瑰也不是位好母亲
也许是从小没有感受过母爱,所以原著中的玫瑰长大了也不会做一名合格的母亲。
玫瑰在太初很小的时候抛弃了她,对于这一点太初虽然年纪小,但是幼小的她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的母亲不要她了。
很多人以为孩子小不懂什么,其实孩子虽然小,但是他们懂的远比大人以为的要多。
所以从小太初对母亲并没有好感,加上方协文的添油加醋她更加不待见自己的母亲了。
因为在后来的十年里,玫瑰从未来美国看望过她。
她这十年每年都会受到来自香港的一个包裹,她从未打开过,每年都是退回去的。
那些包裹都是玫瑰寄过来的,后来有一次太初在棠华的劝告下打开了那年的包裹。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里面是一条非常精美昂贵的裙子,太初和棠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裙子,里面还有一张精美的生日卡片。
看到裙子的太初并没有多少感动,但是看到卡片的那一刻她的眼眶红了,很显然在她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母爱的,渴望母亲的陪伴和关心的。
而玫瑰这十年来,给她的都是这些没有温度的衣服。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裙子寄来就好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是的,玫瑰以为给女儿好看的裙子就是母爱,就是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了,而她不懂太初想要的从来不是精美的裙子,而是玫瑰的陪伴,玫瑰的关心。
玫瑰终究是活成了她母亲的模样,认为自己喜欢的女儿就喜欢,从来不会认真去了了解真正的内心世界,也不会花费时间去陪伴女儿的成长,倾听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她们只是将自己喜欢的强加给了女儿,命运何其的相似,玫瑰活成了自己母亲的模样。
而玫瑰比自己母亲更加悲哀,因为她曾经为了讨好自己的母亲委屈自己嫁给方协文,将就了十年,玫瑰至少讨好母亲。
但是太初从未讨好过玫瑰。
方太初至死未认玫瑰为母亲
太初比玫瑰更加理性,她虽然渴望母爱,但是她却至死都没有原谅玫瑰,更没有唤她一声母亲。
太初回到香港被黄家人找到邀请赴宴,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见玫瑰,她不喜欢自己的舅舅黄振华,也不喜欢自己的母亲玫瑰,黄家她唯一喜欢的人是苏更生。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其实黄振华喜欢太初更多是因为她长得像玫瑰,而只有苏更生懂太初只是他自己,她从来不是小玫瑰。
而玫瑰这位母亲更是觉得女儿长得像自己,也应该和自己一样喜欢精美的裙子,热闹的晚宴,但是她却不知女儿和自己完全不一样。
后来太初还是接受了去罗家赴宴见自己的母亲,不是因为想见,而是因为对母亲的记忆太模糊了,因为好奇她如今是急什么样子。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赴宴前太初觉得自己只是去见名义上的母亲,而不是心中的母亲。
当她见到玫瑰的那一刻,很显然被玫瑰的美貌震撼了,她在那一刻叫了一声母亲。
可是接下来她全程称呼她为“罗太太”。
原著中写道: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太初很显然内心是有恨的,她渴望母爱,但是她很显然是不喜欢自己的这位母亲。
甚至在宴会结束后,她对棠哥哥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因为在这样的相处中她发现哪怕十年后母女重逢,她在玫瑰面前也感受不到一位母亲的感情,这一次宴会的感受让她觉得自己见到的不是母亲,而是罗太太。
很显然玫瑰早已失去了这个女儿,从她选择自己的爱情抛弃女儿的那一刻她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太初。
甚至太初愿意叫棠华的妈妈为妈妈,也不愿意叫玫瑰妈妈,而那个时候她和棠华还没有结婚。
原著中写道: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面对太初如此的差别对待,棠华都觉得无奈,其实这背后何尝不是太初对玫瑰的失望。
而后来棠华母亲和玫瑰谈论两个孩子婚事的事情,对此玫瑰并没有太多的意见。
在原著中她甚至说了这样的一番话: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她说自己当初为了追求爱情,为了自己的快乐抛弃了太初,不顾太初的幸福,她从未后悔过,如今见到女儿不过是有些内疚罢了。
而她却在女儿结婚前和女婿约会,闹得人家小夫妻关系差点崩溃,不过好在最后两人和好在香港完婚后便回到了美国过上了幸福平淡的日子。
太初始终没有叫她一声母亲,但是我却相信太初会是一位好母亲,因为她和玫瑰不一样,她比玫瑰坚强,她比玫瑰智慧。
唯一庆幸的是这段悲哀的母女命运在太初这里终究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