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自己的姓名。自从我嫁给洪震,大家都叫我“洪嫂”。
我清楚地知道洪震是1个什么样的人,我更知道他在外面花天酒地,与不同的“狐狸精”行苟且之事。
可是,那又怎样?
既然嫁给了他,就要接受他的逢场作戏。那些小“妖精”心甘情愿被洪震玩弄于鼓掌之间。我又何必未必浪费心神?
更何况这种事情发生得太多了,我就要已经麻木了。村里的男人都是一个样。他臭名昭著,我反而不受欺负。
谁见了我,不得客气地唤我一声洪嫂?
有一天,洪震和儿子把1个女人带回了家。据说她可以“换钱”。一个有利用价值的“玩物”,我当然要好好善待她。
我决定在她面前演一出戏。这样便于我们能更轻松的拿捏她。这个叫秦可秀的女人还真是单纯,我掉了几滴“猫粒儿”,假装一哭。
她就心软了,天真的以为我能保护她。正因如此,让我轻松地从她的手中骗下那把她用来自卫防身的剪刀。
要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出嫁从夫,老来从子。我没有道理让她拿着剪刀伤害我的老公、儿子。
本以为用水管冲洗之下,她就毫无证据,谁知她竟然和她的老公殷剑生告状,导致他跑过来兴师问罪。
他居然想对我的老公和儿子下毒手?这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将其反杀,伪装出他出车祸而亡的假象了。
我没有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秦可秀能够这么狠,为了替她老公殷剑生报仇,迷惑我的儿子,先杀了他,又杀了毫无防备的我,最后我的老公洪震在反抗了一段时间后,也未能幸免。
你们说我的死是咎由自取?一家被灭门是罪有应得?
或许是吧!
逼仄的小村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我又怎么可能成为那个例外?
况且秦可秀与殷剑生,也是被村里不成文的规定,所侵害!
如果不是他们结婚许久,尚无子嗣,遭受村里人的鄙视,又因田地会因为他们夫妻成婚,而没生孩子,就要把自己的田地拱手让人。
他们又怎么会冒险出来,想到用“借种”的方法来保住面子与田地呢?
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要远离愚昧无知、思想落后的人群与村落。
倘若每一个人都有了文化、先进的思想,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
甚至有了自己的喜好、梦想与精神追求,这场像连锁反应的悲剧,皆不会发生……
总而言之,迂腐守旧的封建思想,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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