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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裁判基本规则
足球比赛时,主裁判应吹哨的规则:吹长音嘹响比赛开始时;场上换人等情况,令比赛停止;进球时,吹长音响亮,略带拖拉;判点球时,口哨吹短速洪亮;比赛结束时,吹一短一长。
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拉扯对方球员;推对方球员;手球。
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冲撞守门员;守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
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判罚角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
黄牌警告:裁判员使用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并作出短暂停顿。红牌警告:裁判员使用红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另一只手平举指向场边,并作出短暂停顿。
足球的裁判员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1.执行竞赛规则;
2.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3.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4.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5.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6.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7.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8.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9.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10.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11.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12.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13.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14.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15.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16.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17.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18.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这可以包括:1.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2.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3.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4.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5.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6.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7.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8.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9.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1.决议一: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1)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2)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3)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决议二: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3.决议三: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足球裁判基本知识
一、主裁判应吹哨的情况:
1、比赛开始(长音嘹响);
2、令比赛停止(比如场上换人等情况)
3、进球(长音响亮,略带拖拉);
4、判点球(短速洪亮);
5、比赛结束(一短一长)。
二、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
1、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2、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
3、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
4、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
7、拉扯对方球员;
8、推对方球员;
9、手球。
三、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
1、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
2、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
3、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
4、冲撞守门员;
5、守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
四、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
1、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
2、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
3、判罚脚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
4、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
5、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
6、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
五、边裁的旗势: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
关于足球裁判法的介绍
在足球比赛中肯定少不了裁判员,那么对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你知道多少?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裁判法介绍
裁判员装备
裁判员的装备包括:裁判员所用的2~3件不同颜色的上衣、短裤、足球袜、足球鞋、胸徽、口哨(备用哨、笔、记录本、红牌和黄牌、手表(备用秒表)、挑边器、手帕、手旗及部分整理服装的用具和化妆用品等。
如有条件还可以带上微型打气筒和气压表、气针、弹簧称、小型卷尺等设备。
哨声、手势和旗示
第一,比赛中裁判员在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判某队胜一球;执行罚球点球;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而暂停比赛时,必须鸣哨。除特殊情况需要鸣哨外,如球出界,发定位球,坠球等一般不鸣哨。
第二,裁判员鸣哨要及时、果断、响亮,通过哨声长短与轻重缓急的变化,使人们易于辨别场上发生的情况。
①比赛开始—一声洪亮长哨。
②一般犯规——短促有力。
③严重犯规——有力洪亮,声音有爆发力。
④胜一球——长音洪亮,带有拖音。
⑤比赛结束——一短一长或两短一长。
⑥制止有可能引发纠纷的行为——连续短声。
第三,裁判员鸣哨判罚后,手势是给予重新恢复比赛的信号,要及时、准确、大方,防止手势不明或过分模仿队员犯规动作的情况。
规则规定手势有:
①直接任意球——单臂前平举或侧平举,指向罚球方向。
②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直至球踢出后触及场上另一队员身体或球出界,才放下手臂。
③有利而不判罚,继续比赛——两臂张开向前挥摆。
④警告或罚令出场——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暂短时间的停顿。
除此以外,还有:
⑤球门球——单臂前平举或侧平举,掌心向下,指向球门区。
⑥角球——单臂斜上举约60度,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弧。
⑦界外球——同于直接任意球手势,指向掷球队员进攻方向。
⑧罚球点球——单臂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第四,旗示是助理裁判员表示应对场上发生的情况进行某种判罚时与裁判员的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舒展。当犯规队员并未取得利益,或助理裁判员对情况一时难以判断时,举旗稍慢,防止贸然举旗。
规则规定旗示有:
①界外球——单臂执旗斜上举约45度,指示掷球方向。
②越位——单臂执旗上举,待裁判员鸣哨判罚后,再下旗呈斜上举(远端越位)、或前平举(中路越位)、或斜下举(近端越位)。
③队员替补——双手持旗杆两端平举过头,将旗在头上展开。
此外还有:
④球门球——单臂执旗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⑤角球——单臂执旗呈45度斜下举,指向近侧角球弧,同时向球门线跑动。
③犯规——单臂执旗上举,直臂左右摆动,待裁判员鸣哨判罚后,再下落至斜上举,指向罚球方向。
裁判制
裁判制是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在执行工作中的跑位与配合方法,有对角线裁判制和边线裁判制两种。对角线裁判制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裁判方法,裁判员主要沿某一对角线(图6-3-1中的AB线)活动,助理裁判员A1、A2在与裁判员相对应的半场边线外活动。当裁判员向A处活动时,助理裁判员A2应在M与K之间的某一处,当裁判员向B处活动时,助理裁判员A1应在E与F之向的某一处。这种裁判方法,使球及助理裁判员处于裁判员视野内。
对角线裁判制度中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跑位与配合
根据临场统计,一场势均力敌的比赛,裁判员活动距离一般达到6 000~7000 m。为了提高判罚准确率,裁判员不仅要跑得快、跟得上,还要善于选位,加大观察面。
(一)跑位要点 1.判距恰当
裁判员活动以球为中心,当双方队员短兵相接时,力求保持距球10~15 m距离。
2.速度要决
当某一方控制球,成死球或球在运行中,正是裁判员跟进选位的时机,做到反应快、起动快、跑速快。
3.选好角度
侧面是裁判员观察双方队员动作的有利位置,避免与队员重叠站位,以免视线被挡。观察角度常常比判距更为重要,当双方已发生接触时,不要盲目抢距离,而要抓观察角度。
4.人球兼顾
裁判员在观察双方队员争抢时,首先应注意球已经被谁或可能被谁先得到,重点注意对方队员的争抢行动,同时又经常将助理裁判员活动置于自己视野。在重点观察有球区情况的同时,随时抽空扫视无球区队员的活动,以及第四官员和替补席的情况。
5.静中观察
双方队员争抢时,裁判员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左右移动,侧身观察,切忌在快速跑动中去观察。
(二)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方法 1.赛前准备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四人赛前要开好准备会,并提前到场(我国甲A比赛要求提前75 min到场),检查场地、器材,收上场队员名单,检查队员装备(颜色、号码、护腿板、套袜、鞋钉、佩戴物、指甲、女队员的发夹等),四人同时出席挑边等工作。
2.开球
裁判员在开球队一方中圈左侧外沿或开球队员左侧5~6m。助理裁判员则在每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平行处看越位。
3.球门球
裁判员在中线附近。助理裁判员则在罚球区线平行处看是否踢出区。
4.角球
裁判员在罚球区线的左侧区域选择自己便于观察的位置。助理裁判员在角旗后看球是否出球门线。
5.掷界外球
裁判员在与球出界地点大致平行处,距掷球点 15~20 m距离,重点注意上肢违例。助理裁判员则在掷球人附近以看脚下犯规为主。两人均可向队员示意发球地点。
6.球点球
裁判员在守门员与罚球队员之间左侧罚球区内。助理裁判员则在球门线上看进球。
7.任意球
(1)前场任意球:裁判员在进攻一方左侧便于观察犯规并能与助理裁判员保持联系的位置。助理裁判员则在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平行的位置上。如裁判员看越位,则助理裁判员到球门线协助裁判员看进球。
(2)中后场任意球:裁判员在左侧前方球可能的落地点附近看球是否合理发出,看犯规等。助理裁判员到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处看越位。
8.越位
在有传球进攻时,裁判员应注意看旗,如有越位犯规助理裁判员应在越位平行线处原地不动举旗示意。如有漏旗而进球,应坚持,待裁判员鸣哨后再举旗示意区域的远近。
9.球出界
球从边线、球门线出界,如是裁判员的近端以裁判员为主,如是助理裁判员的近端以助理裁判员为主。
10.球进门
(1)无争议时,助理裁判员延边线向中线处跑一段距离,裁判员鸣进球哨。
(2)混乱中,进球不明显的,裁判员要注意与球门线平行的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助理裁判员上举旗示意并再指向中圈,裁判员鸣进球哨。
(3)必要时,裁判员应征询助理裁判员的意见再做出最后的判决。
11.协作区
在此区内背对裁判员的犯规,以助理裁判员为主,先上举旗,鸣哨后再指向发球方向。
12.比赛时间
每半场的开球和最后3 min,裁判员应与助理裁判员及第四官员互相提示。
13.决胜期球点球
裁判员与第一助理裁判员的位置同比赛中的球点球一样,第二助理裁判员则在中圈负责管理双方队员。
14.突发事件
(1)裁判员视线外的犯规,助理裁判员应以旗示提醒。
(2)出现围攻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时,另外两人应快速到出事地点,帮助解围。并记住首先肇事者和参与者的号码。
(3)如有伤号,第一助理裁判员注意裁判员的信号,决定是否让医生进场并协助第四官员管理好替补席。
(4)出现红牌,第四官员以及第一助理裁判员负责管理被罚出场的队员,令其退出赛场及替补席。
15.换人
两个助理裁判员在死球时举旗示意,裁判员鸣哨,第一助理裁判员应在中线附近,协助第四官员换人。
16.赛后
同入场一样,三人到中圈处同时整齐退场。
(三)比赛进行中的跑位 比赛进行中的跑位是衡量裁判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裁判员经常运用侧身跑、加速跑、后退跑等跑动方法。
1.图6-3-1中的AB线是裁判员的基本活动路线(也可以沿相应的另一条对角钱活动),裁判员沿此线呈“S”形活动,斜线区是裁判员的主要活动区域。
2.球在中路向前发展,裁判员按基本路线,在球左后方活动。
3.球在右路向前发展时,不受对角线限制,向右内切,采取直线推进与平行移动方法,直线、跟上球势,保持良好到距;平行、选择有利观察角度。
4.球在左路向前发展,取位于球右侧后方,运用侧身跑动观察双方争抢情况。球向前传时,注意甩头看助理裁判员有无越位旗示。但球势向中路或罚球区发展,及时斜插到球的左侧后方,回到基本位置上活动。
5.快速通过中场,控制罚球区。球队由守转攻进行快速反击时,裁判员应与球路发展方向成一定角度直线跟上,快速通过中场,从侧后方观察双方的争抢。罚球区是双方争夺的焦点,每一个判罚都关系重大,裁判员及时到达有效控制位置,才能准确观察射门及队员犯规情况。对在前场的守方队员犯规,裁判员吗哨后应立即赶到犯规地点,这有利于控制比赛气氛,迅速恢复比赛。
6.善于让开球路。比赛进行中,裁判员被球击中或与运动员相撞的事例时有发生,应当尽量避免,使跑位既有利于对比赛情况发展及对助理裁判员旗示的观察,又不影响比赛。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判罚
足球比赛攻守转换快速,球路变化多端,队员争夺激烈,身体接触频繁。裁判员要不断调整与球的位置关系,力争好的判罚距离和观察角度,才能进行准确的判罚,而这又是控制比赛气氛、使比赛得以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在判罚犯规与不正当行为时,应抓好以下问题:
第一,鼓励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区分勇敢与粗野,目的对人的动作一般均属犯规,运动员为了完成某一技术动作甚至奋不顾身的行为是勇敢的表现。
第二,双方争抢时,看谁可能先得到球。先控制球和可能先得到球的队员一般不易犯规,应重点看未控制球和可能后得到球的队员的动作。
第三,掌握有利情况,尤其是当前锋队员突破,防守队员出现犯规但仍有利于进攻队时,不作对犯规队反而有利的判罚。
第四,抓开局。比赛上半时前一段的判罚是一把尺子,掌握好判罚尺度,使比赛既紧张激烈,又相互尊重。
第五,抓苗头。某些犯规、报复性行为或突发事件,很可能恶化比赛气氛,应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六,抓罚球区判罚。双方门前争夺异常激烈,每一判罚都关系重大,要排除运动员假象的干扰,在看准情况前提下,果断作出判或不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