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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已经穷途末路,生不如死的时候,如果有人解救了你,你会怎么办
反正已经穷途末路,生不如死了,如果有人解救了我,那就让我做牛做马,终生追随吧。
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的解脱方式就是死了,既然命运把我推送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想来对生活对生命是最绝望的了,在这个时候有人解救了我,我将感恩戴德,竭尽自已所能地回报他,并把自已从狼狈不堪的境地慢慢地转变过来,让解救自已的人放心,不后悔解救我。
常怀感恩之心,生命一定更加美好!???
丽江被抱走3岁男孩已被解救,嫌犯可能受到怎样的惩罚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经过警方45小时的紧急行动,终于在今天上午把孩子解救出来了。
可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孩子竟然是在山洞内(永胜县永北镇大山山洞)被找到的,不得不让人感到后怕!
试想一下,倘若遇到野兽怎么办呢?
我们从《丽江日报》发来的照片来看,这个地方真的是偏僻。
山洞处杂草横生,怪石嶙峋,虫子肯定少不了的。
想想,真的可怕!
总之一句话,老穆要为丽江永胜警方点赞!
根据警方,犯罪嫌疑人有两个,一女一男。
女,熊某秀,56岁;男,何某伟,51岁。
我想,等待他俩的,一定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一、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老穆认为,如果他俩是初犯,可能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他们俩不仅是初犯,还涉及到其它案件,量刑一定会重的。
当然,最终还要看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与通报。
“吃一堑,长一智。”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呢?
老穆给出如下几个意见:
【1】家长要提高警惕性,具备防患意识。
倘若家长自己都没有这样的防患意识,又如何防止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呢?
【2】如果家长忙于工作,无空照看,而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
在这样的情况下,家长要做好他们的培训工作。
比如孩子不带出去玩,出去也不到马路边,出去也要紧紧抱着或拉着孩子。
当有车辆靠近时,就要注意了……
【3】社区加大网络监控力度,让坏人的恶行在监控下现原形,也有利于破案。
【4】国家要加大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
结束语
孩子是幸运的,被找到了。
让我们祝福他,祝他永远平安快乐!
至于拐卖者,我想,法律一定会严惩的。
最后,老穆希望所有年轻父母都能照看好自家孩子,不让孩子被拐走!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