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十九集的剧情里,杨紫扮演的女主角麦承欢虽然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几起磨难,但每次都能有贵人从中化解,帮助她转危为安。
要说麦承欢最大的贵人,显然非80岁的老祖母陈淑珍莫属。
陈淑珍是隐藏的富婆,她祖上就是上海本地的大企业家,她本人的净资产少说也有10亿。
而陈淑珍给予麦承欢的东西,当然也绝非仅有存在银行的流动资金,以及位于徐汇区建华南路和富阳路交界处的兴安里酒店群。
正如同麦承欢对毛毛所说,如果能用这些换回祖母就好了。
可见,在麦承欢的心底里,最最重要的东西,是祖母给予自己的那份沉甸甸的爱。
至于祖母陈淑珍为何不把房子留给麦承欢,我想只有大家看懂陈淑珍儿子是什么人,就能明白为何是姚志明继承1亿豪宅,而不是麦承欢。
01:继承豪宅的姚志明
姚志明的爷爷移情别恋后,就带着姚志明,还有姚志明的父母移居了海外,唯独将陈淑珍留在了上海。
也许受了二老离婚的刺激,姚志明的父亲性情大变,成为了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二世祖,爷爷带过去的钱,没多久就被他败光了。
而姚志明和他妈妈为了躲避追债,只得无休止地流荡。
直到祖母陈淑珍拿着一个装满了厚厚美金的信封,帮姚志明一家三口还完了外债,姚志明这才能安下心来进校园里读书。
但世事无常,姚志明的母亲没多久就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去世了,而他的父亲也早早地进了监狱坐牢,所以他简直成了流浪猫一样,居无定所的人。
所以说,陈淑珍把老房子留给他,一方面是想让他在上海有个根,如果再遇到难事,最起码还有个港湾供他避风。
毕竟,上海这边的麦家人,大小也算他半个亲戚。
02:陈淑珍的儿子
除了姚志明之外,陈淑珍还有一个存在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尚在人世,这个人就是姚仁富。
想必大家也都能猜到,姚仁富就是陈淑珍那个不争气的,正在坐牢的独生子。
话说姚仁富这人,还没移居海外的时候有陈淑珍管着,所以为人做事还算说的过去。
但是一去国外,脱离了陈淑珍的约束就完全不行了,可以说是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而陈淑珍不是不想管,而是前夫压根就不让她管,而且陈淑珍当时也对这个儿子特别的失望,她没想到自己儿子竟然不站在自己这边,反而是跟前夫一起移居了。
当然,陈淑珍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她确实不应该因为一点误会,就彻底放开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任凭他自生自灭。
于是乎,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陈淑珍就主动承担起教养姚志明的重担。
03:为何不是麦承欢继承豪宅
据金呈律所的律师交代,陈淑珍是在自己去世的当天早上,最后一次更改的遗嘱。
所以不难推测,也就是这一次更改,使得麦承欢继承了兴安里酒店群,姚志明继承了花园洋房。
正也因此,一个问题来了,陈淑珍明知道麦承欢一家人当下最需要的东西,除了钱之外,就是一栋可以供其居住的房子了,可她却就是不给,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是不舍得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衡量综合价值后,不难发现还是酒店更值钱。
至于陈淑珍这样安排的真相,我想完全藏在遗嘱中的一句话里。
没错,指的就是兴安里酒店群是她的独立产权,这也就是说花园洋房不是的。
甚至严格意义上来讲,花园洋房有一部分产权是她那个不孝子的。
所以倘若陈淑珍把房子留给麦承欢,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姚仁富给抢走。
总结
俗话说得好,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毕竟,君子行事光明磊落,从不玩一些令人防不胜防的阴招,但小人就不一样了,他就算赢不了你,也能相得出一千种方式方法恶心你。
特别是花园洋房这种类似于祖宅一样的财产,他一定会想尽一切法子搞到手。
但是陈淑珍把花园洋房给了姚志明就完全不同了。
姚志明是她的亲孙子,是姚仁富的亲儿子,无论是于情于理,这个价值1个亿的豪宅交到他手里都是没得问题,让人说不出闲话的。
而且吧,姚仁富出狱后,既没有钱,又没有居所,最终还是要靠姚志明这个当儿子的去接济。
所以说,姚仁富压根就不敢跟姚志明去抢。
至于麦承欢手里的兴安里酒店群,他就更无计可施了,因为其产权独属陈淑珍个人,陈淑珍的分配,他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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