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通过今年的清明节,你认为能带给孩子哪些方面的教育启示
- 袁隆平去世了,国家应该不应该降半旗致哀
- 国家会为袁隆平下半旗致哀吗为什么
- 国务院公告:全国及驻外使馆下半旗志哀,为什么用志而非致
- 到底是“致”哀,还是“志”哀
- 志哀,致哀有什么不同
- 我想请教一下:致哀与志哀哪个正确
通过今年的清明节,你认为能带给孩子哪些方面的教育启示
今年清明节,全国人民响应国务院的号召,下半旗致哀,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深切哀悼。借此机会,请一定要给孩子们讲讲“下半旗”的知识:
第一、为谁下半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二、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
而是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三、“志哀”还是“致哀”?
从文字意义上看,“致”是送达的含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要严重,比如:下半旗志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第四、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哀悼。
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
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从中不难看出,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通过疫情,一定让孩子们懂得,哪有什么盛世太平,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向逆行的英雄致敬!愿从此山河无恙,国泰民安!
袁隆平去世了,国家应该不应该降半旗致哀
袁隆平去世了,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大损失!袁老值得尊重,他对我们国家的贡献,应该是巨大的,而且是深远的。
我们祖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拥有十四亿多之巨,人多口多吃饭多,所以说,粮食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命根子,是一切物质之中的重中之重,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就是国家稳定的压仓石。
袁总一生致力于杂交水稻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绩,这个对国家及世界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这是对整个人类的贡献。他的贡献比诺贝尔伟大了百倍,他的贡献是挽救了多少被饿死的人。
国家为袁老降半旗,袁老应该是受之无愧。我们都应该放下一切,为袁老默哀!袁老为我们留下的遗产,将荫及我们的世代子孙。
谢谢敬爱的袁老!
我们将永远地怀念你!
恩人不死,英名常留!
国家会为袁隆平下半旗致哀吗为什么
中国应该下半旗,全世界也要下半旗,他为人类作出了及出的贡献,他的功德不可估量,应该举行隆重的国葬!袁老是中国的骄傲,袁老一路走好!我们会永远把你记在心里
国务院公告:全国及驻外使馆下半旗志哀,为什么用志而非致
致哀和志哀是有区别的。致哀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比如“向烈士致哀”。而“志哀”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如“下半旗志哀”,只强调动作的发出。也就是说,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否则使用“志哀”。
到底是“致”哀,还是“志”哀
“致”哀,是单指对某一人一事的哀悼表示送达致意!“志”哀,是特定的对群体性悼念。表示对哀悼者将铭记于心,永远励志于后人!
就如今天清明节,我们为抗击疫情而牺牲的烈士志哀!我们为在这次疫情中而逝去生命的同胞们志哀!
志哀,致哀有什么不同
致哀和志哀两个词语的不同,主要在前面一个字的不同,要想弄清楚他们的不同,就得分析致和志有什么含义。
致:有到达,传达、给予的意思,是一个动字,主要从一个方向定一个方向传导,或从一个传导到另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意思。但和一些字在一起组合后,既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动词的时候表示动作,名词的时候表示一种方式,所以经常用致辞、致电、致谢、致哀、致敬、致意等用法。
致哀:多用与向死者表达的一种哀悼动作和方式,以示敬重和怀念,是对死者家族的一种慰问,是有确定的对象的。
志:《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志本义为志向,心之所向;也为记载,是一种铭记、铭刻,意义深远。记载的文字、文章,也可称之为“志”。《说文解字》中志,意也,从心。可见志多用于名字。
志哀:可见志哀主要为名词,表示的一种形式或活动,一般是没有确定对象的,具有抽象意义,既是对死者的悼念,更是让生者铭记,意义较致哀更重大,一般用于群体活动和国之大事,比如对汶川地震死难者的哀悼活动。
我想请教一下:致哀与志哀哪个正确
“致哀”与“志哀”的区别
“志哀”,是指出某种方式是在表示哀悼之情,如“全国下半旗志哀”、“在悼念烈士的日子里,少先队员胸戴白花志哀”;“致哀”是对死者或某一对象表示哀悼。由于该词具有动作指向性的意义,因此,一般以“向……致哀”的形式出现,如“向烈士致哀”、“少先队员到墓前献上鲜花向烈士致哀”。这其实是“向……致以……”句型的一种固定用法。
二者从词意、用法上区别明显。“志哀”是在定义一种行为,是在表明行为的意义;“致哀”则有致以的意思,是一种具有明确指向对象的具体行为。目前社会上对这两词混淆十分严重,亟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