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第二十条》,正在春节档热映。前两天,我满怀期待走进电影院。遗憾的是,观影过程中,随着剧情深入,我的思绪逐渐压抑、沉重,一团气逐渐郁积在胸口,如巨石在压。有些话不吐不快。
谁闹谁有理
影片第一幕,凶神恶煞的恶势力人员用货车围堵市检察院大门,喧哗,哄闹。目的就是给司法机关施压,要求迅速对他们头目被伤害案件提起公诉。而检察人员面对围攻国家司法机关的行为,非但没有报警、维护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反而选择通过违规拨付司法救助款的方式“花钱买清净”。
影片中副检察长和检察官都明知这些恶势力成员根本不属于司法救助范围,且其恶劣行径已涉嫌《刑法》规定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但就是因为怕“闹”,怕多事,就将国家的救助款用于给恶势力头目的手下发工资。
这一剧情助长了“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荒谬理念。将导致更多人不愿通过劳动仲裁和司法解决纠纷,使政府维稳压力增大,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形成扰乱和破坏的危险。
《第二十条》宣传海报
律师妖魔化
或许因为艺术需要反差,在歌颂宣传英雄检察官的同时,影片“精心选择”对唯一律师形象进行无情的讽刺和批判。
影片中“陈律师”作为唯一律师形象,明显设计为反派人物,在演员选角、形象设计、台词等方面,极尽丑化律师之能事。
律师第一次出场亮相,就是带领恶势力团伙推着装殓有死者遗体的棺材围堵市检察院,给政法委书记和副检察长施压。律师站在一众恶势力反派形象中的C位,身后是装有遗体的棺材,用手指着检察官“训话”,嚣张狂妄!
第二次出场,是在阴暗逼仄的小饭馆,肮脏的厕所里,形象阴暗、猥琐。律师与办案人员私下接触,路数是:承诺通过自身居中协调——使检察官的儿子免受行政拘留的处罚——与办案人之间形成利益牵制——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实现不法目的。
陈律师第三次出场,酒桌上律师在重点高中教导主任数次的呵斥声中,卑微到尘埃里。张主任当着外人面公然训斥,称陈律师从小不好好学习,上学和工作都是靠托关系安排的!面对斥责甚至辱骂,在脸皮都被张主任踩于脚下时,陈律师迅速起立——立正——举起酒壶仰起脖子一饮而尽。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打造了一个惯于靠“拎壶冲”取悦讨好各路关系的不堪形象。
对于唯一律师形象,影片生动打造了“学习和工作都要靠请托关系,蔑视法律、为帮助恶势力实现不法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做权贵狗腿子”的丑陋形象,在达到抬高检察官形象同时,对于律师职业形象造成严重的贬损,已经构成了侮辱。
根据司法部公开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万余件,值班律师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95万余件,为198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
四十年来,全国律师付出那么多努力,做出那么大贡献,如今被影片《第二十条》严重丑化、黑化和贬损。如此没底线的宣扬,是想告诉观众们律师无用,不如都去找办案人员哭诉?
《第二十条》宣传海报
低级红的宣传
影片表面颂扬检察官,但由于手法过于低级,形象设计简单化、庸俗化,为突出男主的形象不惜猛踩队友,传递的价值观取向错误,实为“低级红”。
第一、该影片对市检察院的领导让小县城挂职来本院的男主主办本案,不是因为他办案能力强,而是分管副检察长给女神苏玲玲精心送的礼物:办好了,女神的功劳;办不好,推给“临时工”就是。
影片毫无艺术性而言,不过还是在宣扬好莱坞式的个人英雄主义,绝非现代法治意识。男主对于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未经检委会研究讨论,未经检察长决定,在听证会上擅自公开宣布,属于严重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严重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如此效果,只会让广大人民群众误认为在司法案件中能否获得公平正义,主要取决于办案人员个人权力,而丝毫体现不出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力量和作用,这就是宣扬人治,而非法治!
第二、公安民警形象简单粗暴,不分青红皂白。在治安案件办理中,不进行任何调查核实,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无论是见义勇为的高中生,还是不慎与张主任共同摔倒的女主,只要有人报警,有人受伤,就要给对方行政拘留,不讲法律不讲道理。
电影播出后,很多人评论说为何王思聪打了人就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李茂娟就要可怜巴巴受7天牢狱之苦?这公平吗?
王永强在妻子多次被刘文经强奸的情况下,都不曾选择报警。对于这一事实清楚的强奸犯罪,如果公安机关提早介入,根本不会发展成最终两死一重伤的悲剧。
第三、为了让设定的检察官越位,故意设计刑辩律师缺位。影片中王永强家庭贫困,且其所涉嫌的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判处死刑,故属于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情形。实践中,他是绝对不可能没有辩护律师的。而影片中为了让宣扬对象出彩,不惜使其把刑事辩护律师的活儿都干了,干的过程中还导致证人重伤,这严重不符合职业伦理,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宣传海报
希望叫停该影片
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2023年9月20日,习总书记指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落实党中央和习主席的重要指示,要求我们每个法律人,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关注我们身边的每一起矛盾纠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少说空话,多干实事!耐心、细心、用心帮助处于纠纷中的人民群众化解矛盾,追求社会的和谐与美好。
而不是一门心思投机、甩锅、揽功、表功。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损害还严重。”而一部糟糕的影片,比十次、百次不公正审判造成的损害还要严重。希望国家电影局能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放映这部影片,以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文丨刘霄峰 图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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