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兵役法》正式施行,新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聚焦吸引入役、激励在役、保障退役,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对兵役政策制度进行了创新设计和调整完善。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新《兵役法》相关规定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服现役吗?

新《兵役法》第20条明确:“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该规定将参军年龄放宽到17周岁,意味着未满18周岁的公民也可服现役。此外,第38条规定:“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根据该规定,未满17周岁的公民可被招录到军队院校,以学员的身份参军入伍。

2.研究生入伍年龄有何变化?

新《兵役法》实施以前,研究生入伍年龄执行大学毕业生的标准,即不超过二十四周岁。为加大高素质兵员征集力度,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输送优质人力资源,新《兵役法》第20条明确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3.义务兵必须干满两年才能选改为军士吗?

新《兵役法》第26条明确了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但为了鼓励长期服役,保留军事人才,为优秀义务兵人才快速成长开辟通道,第27条规定:“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4.女军人享有哪些优待政策?

新《兵役法》考虑到女军人是军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通信、医疗保障等专业岗位上有着明显的优势,为吸引更多的女性报名参军,为部队转型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第47条就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作了明确,并规定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5.入伍后可以保留户籍吗?

新《兵役法》第49条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这意味着入伍后不用注销户籍,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就可以享受户籍地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同时,针对现役军人无户籍问题,相关内容已纳入政策制度改革范围,目前正组织论证研究,下一步将制定政策明确具体解决办法。

6.义务兵期满后退役,家庭优待金标准怎么确定?

为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均衡地方政府兵役负担,缩小优待金地区差异,确保家庭优待金制度落实更加合理,新《兵役法》第50条规定:“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7.军士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吗?

为了给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多一种退役安置的选择,更好地帮助退役军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新《兵役法》第54条规定:“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这意味着只要服役满规定年限,军士也可逐月领取退役金。

8.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根据新《兵役法》第58条规定,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①有上述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②有上述行为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此外,对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