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电视剧《繁花》版权方委托律所,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蹭热度”行为发出声明,要求相关方停止知识产权侵权和不当竞争行为,并表示若有市场经营主体有意取得关联合作,与指定联系人接洽沟通。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声明称,近期部分商家与市场经营主体以攀附《繁花》热度和委托人上海繁花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商誉为目的,在未获授权情况下,利用该剧相关元素开展商业营销活动,误导公众、扰乱市场,侵害委托方知识产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表示对严重侵权主体将启动法律手段维权。
声明同时称,上海繁花里为电视剧《繁花》出品方及唯一版权方,拥有该剧的完整知识产权和授权权利。
图源:微博@韬安律师事务所
电视剧《繁花》为王家卫执导的年代剧。该剧播出后,剧中出现的黄河路、和平饭店等成热门打卡点,同时带火排骨年糕等美食。据《新民晚报》报道,排骨年糕在外卖平台搜索量暴涨670%,不少商家在平台菜单更新”霸王别姬”,还有餐厅将“干炒牛河”更名为“宝总最爱”。界面新闻在淘宝搜索“繁花同款”,出现大量“汪小姐唐嫣同款珍珠耳钉”“李李同款连衣裙”等服装饰品类商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庭向界面新闻介绍,《繁花》的权利主体有两层,一是原著小说,二是电视剧。人物名称、角色、情节关系等权利属于原著作者金宇澄,改编的舞美设计、演员造型等新增部分属于电视剧版权方。未经授权使用这些元素进行商业营销,属于“搭顺风车”,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
游云庭表示,如果后续版权方起诉,具体的经济赔偿视原告的损失、被告的获利而定,如果前两者都无法确定,由法院综合材料决定金额。
图片截自淘宝
热播剧起诉侵权有例可考。2023年10月,热播剧《狂飙》版权方爱奇艺将两家餐饮公司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这两家餐饮公司在大众点评推出的团购套餐名称、详情页面使用“白金瀚”“强盛集团”“大嫂”等字样,并使用剧中人物漫画形象,宣传前述套餐为“联名推荐”。最终西安中院经审理认为,两餐饮公司行为已足以构成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30万元。
更早之前,网剧《陈情令》版权方新湃传媒发现,某商贸公司未经其许可且未支付任何许可费用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网店内的一款发饰商品名称中使用“陈情令”字样,商品详情页面使用《陈情令》电视剧的截图。江苏省睢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款9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繁花》出品方共5家,分别是中央电视台、企鹅影视、上海电影集团、上海繁花里和上影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制作方为泽东电影。
上海繁花里与王家卫和泽东电影关系紧密。天眼查显示,上海繁花里成立于2018年,与王家卫关联公司上海泽东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相同,同时公司监事彭绮华为王家卫多年合作伙伴,是电影《阿飞正传》《花样年华》《一代宗师》的制片人。
据《南方周末》专访金宇澄报道,2013年11月,《繁花》小说出版仅半年,王家卫就找到金宇澄寻求购买影视改编权,经过近10年的筹备,该剧才于2023年底播出。该剧最后字幕同时注明:“本剧部分内容来自《上海赋》《野蛮生长》《股市中的红男绿女》和《股市中的悲欢离合》,以上内容均已获作者或出版社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