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与浙江隔海相望,现在是日本的冲绳县。在历史上,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从明朝洪武年间开始就是藩国,向大明皇帝称臣纳贡,接受大明皇帝册封——这当然只是程序而已,宗主国一般不会干涉他们谁来继承王位。
但在明朝后期,日本萨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许可下,入侵琉球,从此琉球也成了日本的藩属国。琉球同时向大明和日本称臣,这就相当于一女侍二夫,在此后两百年时间里倒也相安无事。无论是大明和大清都没用对这种“侍二夫”的情况提出什么异议,其实也不难理解——你强大,我向你称臣纳贡;他强大,于是我也向他称臣纳贡,这两者是不冲突的,东亚朝贡体系没有二选一的排他性。
日本明治维新的时候麻烦事就来了。日本明治维新,决定废除封建制度,革新日本的政治制度,还政于天皇,300多个大名(诸侯)放弃领地,大名的领地“藩”被废除,改成“县”取代。这就是所谓的废藩置县。日本觉得琉球是它的藩国,因此也在废藩置县的行列。安如此一来,琉球便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的独立性,变成日本的一个县而已,琉球当然不想变成日本的一个县。
于是琉球想起他上面还有一个宗主国大清,便找到大清说不想跟日本走,你能不能帮忙从中斡旋一下。负责对接此事的是清朝总理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管外交事务的机构。总理衙门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得你们去谈判,我不好插手。
可以想象,琉球对大清这个宗主国是很失望的,正需要你的时候,你却闪了,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很快又发生了一件事,琉球人对大清更加失望,使得他们比较心甘情愿靠向日本那边了 ——恐怕除了琉球王室仍然不愿意之外。
1871年,几十个琉球人漂流到台湾南部,却被当地的生番原住民(排湾族人)给杀掉了,有些还被当了“下酒菜”……
食人这种事在19世纪晚期应该是不多见了,由此可见当时台南原住民还是茹毛饮血的文明程度。这些生番杀人的原因也很奇怪,一说是生番原住民觉得这些外来的琉球人对他们不够尊重,还有一说是生番原住民误以为琉球人是海盗。这件事就是著名的“八瑶湾事件”,或者叫“琉球漂流民杀害事件”。
事件发生后,日本使者便到天津找到李鸿章,说台湾是你们大清领土,现在台湾的原住民杀害了我琉球属民,你们大清是不是该给琉球遇难者家属赔钱呢。李鸿章已大致了解此事原委,他说台南那地儿不是我们大清管的那一块,那些生番也未受我中华文明教化。言下之意跟我没关系,就这样把责任给推掉了。
李鸿章这样说倒也算是实情,那时清政府的衙门主要管辖台湾北部汉人为主的、已开发的文明地区,台南大片原住民聚集地没有去管理。但李鸿章这样对日本人说,问题可就大了。既然台南不是大清管辖区,那就是无主之地,日本人去攻打,也就跟大清无关吧。
结果日本人真就这么干了。1874年日本开始策划进攻台南排湾族聚集区,说要为死难的琉球人报仇。此时大清意识到先前说台南不是大清管辖区,这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坑。于是赶紧又调整说法——“其人虽不治以中国之法,其地究不外乎中国之土”,意思是说台南的生番不受我大清律法管辖,但那片土地终究是我大清的领土啊。但这个说法显然不够有说服力,你土地上的人民却不受你律法管辖,难道说那些生番拥有“治外法权”,这不是很奇怪吗?其实一开始大清就应该把生番杀琉球漂流民事件承担下来,给琉球死难者家属赔点钱,以此安抚。这样做不仅让琉球人觉得大清这个宗主国有担当,更重要的是,这样可以表明大清对台南及其居民有全权统治权。
1874年5月,日本人终究是出兵了,在台南屏东射寮登陆,对当地原住民一顿绞杀,最终排湾族牡丹社向日本投降。这就是“牡丹社事件”。牡丹社事件是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首次对外用兵,日本军国主义初现倪端。
日本出兵绞杀台南原住民,这让琉球人对日本充满了好感,因为他们的人在台湾出事,只有日本替他们讨公道。原本也是宗主国的大清却推的一干二净,对大清再次感到很失望。所以在牡丹社事件后,琉球民众对日本废藩置县不那么排斥了,他们觉得成为日本人也挺好,起码日本愿意保护他们。
从1871年废藩置县开始琉球人的反抗,到1874年琉球人基本上愿意成为日本的一个县,短短三年时间,琉球人的心态发生了很大转变,这里面跟大清的不作为、无担当有很大关系。
其实清朝有大把时间找出妥善方案跟日本谈一谈琉球问题的。毕竟那时候日本才刚刚明治维新,国力没有很强大,对清朝还有所忌惮,完全是可以谈一谈的嘛。遗憾的是,无论总理衙门还是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都没有对琉球引起足够重视,对与琉球有关的事务也都是能闪则闪,没有担当。有些事,你努力了没成功,大家是可以理解的,但你丝毫不去努力一下,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难怪琉球人最终会走到日本那一边。